工会工作职责
街道工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,做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,其工作职责是:
一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教育,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。
二、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。
三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,积极采取职工合理化建议,开展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做好评先表彰工作会,发动职工完成生产(工作)任务。
四、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,吸收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、文化、科学技术及管理知识。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、体育活动,办好工会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。
五、保障职工生活福利,协助和监督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开展职工互助互济工作,搞好下岗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。参与劳动保险、劳动工资,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。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的工作。
六、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,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,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、安全技术、工业卫生等法律条规、条例的贯彻执行。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,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,参加安全检查和作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七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,针对女职工的特殊情况,做好保护工作。
八、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九、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,加强工会小组工作,接收新会员,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。
十、完成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