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联工作职责
街道妇联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,主要是做好妇女工作的群众性组织,其工作职责:
一、积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工作方针、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。
二、根据区妇联、街道党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,制订好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。
三、负责指导居委会做好妇代会工作。
四、积极宣传《宪法》、《婚姻法》、《妇女权益保护法》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格权益,大力提倡导晚婚晚育。
五、协助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、儿童计划免疫工作。
六、积极组织妇女开避孕药劳动竞赛,争创“三八”红旗手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、“文明楼院”等有益活动。
七、负责接待、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,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八、组织安排好“三八”妇女节、“母亲节”、“六一”儿童节等活动。
九、完成上级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