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庐阳工业园区管委会,区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《合肥市庐阳区地震应急预案》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十日
合肥市庐阳区地震应急预案
目 录
1 总则
1.1 编制目的
1.2 编制依据
1.3 适用范围
1.4 工作原则
2 组织机构与职责
2.1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
2.2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3 预警和预防机制
3.1 信息监测与报告
3.2 预警预防行动
3.3 预警支持系统
3.4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
4 应急响应
4.1 分级响应
4.2 信息报送和处理
4.3 通信
4.4 指挥与协调
4.5 紧急处置
4.6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
4.7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
4.8 群众安全防护
4.9 次生灾害防御
4.10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
4.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
4.12 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
4.13 信息发布
4.14 应急结束
5 后期处置
5.1 善后处置
5.2 社会救助
5.3 保险
5.4 调查和总结
6 保障措施
6.1 通信与信息保障
6.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
6.3 技术储备与保障
6.4 宣传、培训和演习
6.5 监督检查
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
7.1 有感地震应急
7.2 平息地震谣言
8 附则
8.1 名词术语、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
8.2 预案管理与更新
8.3 奖励与责任
8.4 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
8.5 区抗震减灾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
8.6 制定与解释部门
8.7 预案实施时间
1 总 则
1.1 编制目的
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社会影响。
1.2 编制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、《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》、《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》、《合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、《合肥市地震应急预案》、《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制定本预案。
1.3 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。
1.4 工作原则
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,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。
统一领导,分级负责。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,其中,发生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地震灾害事件,分别在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实施地震应急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。
分工协作,相互配合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,加强协作,实行信息共享、资源互通,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。
依靠科学,发动群众。采用先进技术手段,实行科学决策,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。
2 组织机构与职责
成立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),
统一领导、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。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,副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、区科技局局长担任,成员由区委宣传部、区政府办公室、区发计委、区经贸委、区农委、区财政局、区教育局、区民政局、区安监局、区建设局、区卫生局、区商务局、庐阳公安分局、规划分局、国土分局、环保分局、房产分局、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。
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: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国务院指挥部)、安徽省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省指挥部)、合肥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市指挥部)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、部署和要求;分析、判断地震趋势,确定应急工作方案;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;协调人民武装力量、公安消防和武警支队参加抢险救灾;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。
2.2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,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担任,办公室成员为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。办公室视情下设综合联络、震情信息、灾情信息、信息发布、条件保障等组。
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:
1、汇集、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;
2、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,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;
3、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,协调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,并督促落实;
4、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,组织信息发布会;
5、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、简报,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;